9月20日下午,深圳市政府召开六届一百四十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深圳市老旧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办法(2018-2020年)》和《深圳市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进一步推动我市节能减排工作,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深圳市老旧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办法(2018-2020年)》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对在我市登记注册的国Ⅰ、国Ⅱ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提前淘汰报废给予补贴。
根据《深圳市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深圳将把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四个区划定为一类低排区,其余各区和新区划定为二类低排区。自2018年11月1日起,国Ⅰ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将被禁止在全市使用;自2019年3月1日起,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等若干种非道路移动机械将被禁止在一类低排区内使用;自2020年9月1日起,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所有非道路移动机械将被禁止在一类低排区内使用。
会议强调,推进老旧车辆的淘汰和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是落实《2018年“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是持续推动我市节能减排工作、进一步改善大气质量的有效措施。要通过相关举措的实施,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深圳环境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不断增强市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会议还研究审议了其他事项。